在工程价款鉴定工作中,鉴定机构会选择定额价还是市场价来确定工程价款呢?实际上,鉴定机构并非一概而论地选用定额价或市场价,而是需要综合考量合同约定、工程性质、鉴定目的等多方面因素,再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
倘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清晰明确地规定以定额价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在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致使合同无效的状况时,这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理应尊重当事人的约定,鉴定机构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就应当采用定额价。
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规定
对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为保障政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合理性,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出台专门规定,要求必须依照特定的定额标准开展造价核算与鉴定工作,在这种情形下,鉴定就必须以定额价为准。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对于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时,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若涉案工程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畴,那么采用市场价则更契合法律规定。
市场价难以确定或不可靠的情形
当市场处于极端状况,例如市场秩序紊乱、价格严重扭曲、缺乏有效的市场价格信息,或者工程涉及的材料、工艺极为特殊,没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时,定额价便可以作为相对稳定且规范的参考依据,用以确定工程造价。
技术复杂、工艺特殊的工程
对于技术复杂、工艺特殊的工程,如果定额中没有合适的子目可供套用,或者定额标准无法精准反映该工程的实际成本,此时可能就需要采用市场价,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专业的专家评估等方式来确定造价。
无论最终采用何种方式确定工程价款,鉴定机构都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专业精准、程序规范,并高度注重证据的收集与运用,确保鉴定结果经得起各方的检验。